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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月21日,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发布了一批新的SVHC候选清单物质清单,共有5项物质,至此,SVHC最新的正式物质247项。
新增物质信息
硫代磷酸(O,O,O-三苯基)酯
C18H15O3PS
CAS编号:597-82-0
EC编号:209-909-9
毒害:PBT (条款57d)
全氟三丙胺
C9F21N
CAS编号:338-83-0
EC编号:206-420-2
毒害:vPvB (条款57e)
八甲基三硅氧烷
C8H24O2Si3
CAS编号:107-51-7
EC编号:203-497-4
毒害:vPvB (条款57e)
6-[(C10-C13)-烷基-(支链,不饱和)-2,5-二氧吡咯烷-1-基]己酸
C23H44NO4
CAS编号:2156592-54-8
EC编号:701-118-1
毒害:生殖毒性(条款57c)
如三苯基硫代磷酸盐和叔丁基化苯基衍生物反应物
C22H23O3PS
CAS编号:192268-65-8
EC编号:421-820-9
毒害:PBT(条款57d)
863建议
REACH法规规定SVHC纳入候选清单后的6个月内需要完成通报的义务,对于企业时间是比较紧迫的,建议企业尽快关注在研发、采购等环节物质的含有风险,及早作出应对。
ECHA强调企业需遵循法规的要求,履行法规所规定的义务。如物品中SVHC物质含量超过0.1%(w/w),根据《废弃物框架指令》WFD要求,自2021年1月5日起,企业需进行SCIP通报,SCIP通报信息将会在ECHA官网进行公布。根据REACH法规要求,如物品中SVHC物质含量超过0.1%(w/w),且物质在物品中的含量超过1吨/年/制造商或出口商需向ECHA进行通报,如产品中SVHC物质含量超过0.1%(w/w)则需履行信息传递义务。SVHC清单每年更新两次,随着SVHC清单的不断更新,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。建议企业及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,以从容应对法规变化。